《法学通论》考试大纲
一🫃🏽、考试内容
《法学通论》考试内容包括法学基本理论、宪法、行政法、刑法🪳、商法、经济法、诉讼法、国际法等。本大纲要求学生初步掌握法学基本理论,以及部门法中的基本概念和原理,并初步掌握利用法学理论和规范分析问题🧚♂️、解决问题的能力🛄🙇🏻。具体考试范围如下:
(一)法学基本理论:法学的性质、体系与历史;法的概念与体系;法的起源与发展;法的作用、法治与法治理念;法的制定与实施;法律关系🧛🏽:权利🔵、义务;法与民主🍤、人权、和谐社会♟。
(二)宪法🏢:宪法的基本理论;国家的性质和经济制度;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😋;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🤹🏿;中央国家机关🧖🏼♀️。
(三)行政法🏺:行政法概述🚴🏼;行政法律关系主体;行政行为;行政程序;行政复议;行政诉讼法概述🪔;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;行政诉讼参加人🌿;行政诉讼的证据和程序;行政赔偿。
(四)刑法😏:我国刑法的概念、基本原则与效力范围;犯罪;刑罚🗻🖖;刑法分则的基本内容。
(五)商法🦬:商法概论🧝🏼♀️;公司法;证券法律制度🧲;票据法;保险法🛸;破产法律制度;海商法。
(六)经济法:经济法概述;宏观调控法律制度;市场规制法律制度。
(七)诉讼法🤘🏿:刑事诉讼法概述;刑事诉讼基本原则;刑事诉讼基本制度;刑事诉讼证据;强制措施;刑事诉讼程序;民事诉讼法概述;民事诉讼主管和管辖;民事诉讼参加人💇🏽♀️;民事诉讼证据🧔🏻;民事诉讼保障制度;民事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。
(八)国际法:国际公法🙇🏽;国际私法💆🏻♂️;国际经济法🏂。
二、考试形式
采取闭卷笔试形式🧾,满分为100分👩👧👦,考试时限120分钟🚴🏽♀️。
三🫎、题目类型
选择题⛰、名词解释题😦、简答题📱、辨析题👩🏽🎨、论述题🚶🏻➡️、材料或案例分析题等(至少包括其中四种题型)。
四、参考教材及资料
(一)《法学通论》第七版,吴汉东主编🕖📿,北京大学出版社,2018年👡。
(二)考试内容如涉及法条,以最新、有效的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为准🚼。
《民法》考试大纲
一、考试内容
《民法》考试内容包括民法概述、民法基本原则、民事法律关系、民事主体、民事法律行为💀、代理、时效和期间、物权法🌓、合同法、人格权法、婚姻家庭法、继承法和侵权责任法。考生应初步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、原理和技能,并能够应用民法基本理论去分析和解决问题。具体考试范围如下:
(一)民法概述👨🦯➡️:概念、任务、调整对象;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;民法的渊源🎗;民法的基本原则👨🏿;民法的适用。
(二)民事法律关系: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🧘🏻♂️、特征、分类、要素🧑✈️;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、变更和消灭👩🏻🔬;民事权利🔢、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🥋。
(三)民事主体:自然人、法人、非法人组织🔰。
(四)民事法律行为:概念、特征和分类;意思表示;成立和生效;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👨🏿🍼;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💃🏿。
(五)代理:代理的概念、特征、种类;代理权的行使;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🧧🦐;代理关系的终止🚴🏿♂️。
(六)时效:时效制度概述🪙;诉讼时效😂;除斥期间。
(七)物权法:物权概念💁🏼♀️、特征和分类;物权法的基本原则;物权的变动👇🏻🛶、物权公示的方法🥹;物权的行使🕌、物权的确认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🕷;所有权;建筑物区分所有权;相邻关系;共有;用益物权🌍;担保物权;占有。
(八)合同法:债的概述🙍;债的发生原因;债的分类;债的担保;合同的概念、特征、分类;合同关系🧝🏿;合同法的基本原则;合同的成立、缔约过失责任;合同的内容和形式、格式条款;合同的效力(债的效力);合同的履行(债的履行)👩🏻🦰、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;合同的保全(债的保全)💕;合同的变更和转让(债的移转)⛹🏻;合同的终止(债的消灭);违约责任;转移财产的合同;提供服务的合同🕌;技术合同📃。
(九)人格权法:人格权概述;具体人格权;一般人格权;人格权的保护🛎。
(十)婚姻家庭法:亲属关系与身份权;结婚、离婚🫶;收养👮♂️;亲属身份关系与财产关系。
(十一)继承法:概述、继承法律关系、继承权🚣🏻;遗嘱继承;法定继承;遗产赠与(遗赠⛺️、遗赠扶养协议);遗产处置。
(十二)侵权责任法:侵权责任法概述🧚🏻♀️🥲;侵权行为及其形态;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;侵权责任方式;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✌🏿;一般侵权责任类型𓀂🧿;特殊侵权责任类型🙆🏽♀️🕺🏽;侵权责任形态;侵权损害赔偿。
二✳️➕、考试形式
采取闭卷笔试形式,满分为100分🌃,考试时限120分钟。
三🫦、题目类型
选择题☢️、名词解释题👩🏽💼、简答题、辨析题🧗🏿♂️、论述题、材料或案例分析题等(至少包括其中四种题型)。
四、参考教材及资料
(一)《民法学》(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),《民法学》编写组编写🐻👩🏽🍼,高等教育出版社,2019年;
(二)考试内容如涉及法条,以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