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法学通论》考试大纲
一、考试内容
《法学通论》考试内容包括法学基本理论、宪法🙇🏿♀️、行政法、刑法、商法、经济法👩🏼💼、诉讼法👩🏻🦼➡️、国际法等🔺。本大纲要求学生初步掌握法学基本理论,以及部门法中的基本概念和原理,并初步掌握利用法学理论和规范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具体考试范围如下:
(一)法学基本理论🦠:法学的性质、体系与历史🤾🏿♀️;法的概念与体系;法的起源与发展;法的作用、法治与法治理念🏊;法的制定与实施;法律关系:权利👨🏻⚖️、义务;法与民主、人权🍉🤛🏻、和谐社会。
(二)宪法🙇🏻♀️:宪法的基本理论;国家的性质和经济制度;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;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;中央国家机关。
(三)行政法🕦:行政法概述💁🏿♂️;行政法律关系主体;行政行为;行政程序💖;行政复议🦥;行政诉讼法概述👋;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;行政诉讼参加人;行政诉讼的证据和程序;行政赔偿。
(四)刑法:我国刑法的概念✒️、基本原则与效力范围🥧🚣♂️;犯罪🎎;刑罚;刑法分则的基本内容🎥。
(五)商法:商法概论;公司法🔑;证券法律制度🐞;票据法🧖🏿♂️;保险法;破产法律制度;海商法🕵🏿♂️💇🏻♂️。
(六)经济法:经济法概述💂🏿♀️;宏观调控法律制度;市场规制法律制度🦧。
(七)诉讼法:刑事诉讼法概述;刑事诉讼基本原则;刑事诉讼基本制度;刑事诉讼证据;强制措施;刑事诉讼程序🤦♂️🧚🏼♂️;民事诉讼法概述;民事诉讼主管和管辖;民事诉讼参加人;民事诉讼证据🧏;民事诉讼保障制度;民事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。
(八)国际法:国际公法;国际私法;国际经济法。
二🧏🏽♂️、考试形式
采取闭卷笔试形式🤹🏽♂️,满分为100分,考试时限120分钟。
三、题目类型
选择题、名词解释题🦝、简答题、辨析题、论述题🌲、材料或案例分析题等(至少包括其中四种题型)🧝🏿。
四、参考教材及资料
(一)《法学通论》第七版,吴汉东主编,北京大学出版社👩🏻🚀,2018年。
(二)考试内容如涉及法条,以最新、有效的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为准。
《民法》考试大纲
一、考试内容
《民法》考试内容包括民法概述🈳、民法基本原则、民事法律关系👨🏻🚒、民事主体🧑🏽🦳、民事法律行为、代理🫶🏻、时效和期间、物权法😸、合同法👨🏽💻、人格权法👨🏿😘、婚姻家庭法👩🏿⚕️、继承法和侵权责任法。考生应初步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、原理和技能,并能够应用民法基本理论去分析和解决问题。具体考试范围如下:
(一)民法概述⛎:概念、任务、调整对象🙍♂️;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🧑🏻⚖️;民法的渊源;民法的基本原则👳🏼;民法的适用©️。
(二)民事法律关系: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、特征、分类👩🏽🦲、要素5️⃣;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🛑、变更和消灭;民事权利、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。
(三)民事主体:自然人、法人、非法人组织。
(四)民事法律行为:概念、特征和分类;意思表示🕙;成立和生效;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🥌;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。
(五)代理:代理的概念、特征🧑🤝🧑🚊、种类🚶♂️➡️;代理权的行使🛌🏻;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💁♀️;代理关系的终止。
(六)时效:时效制度概述;诉讼时效;除斥期间🤲🏼。
(七)物权法:物权概念、特征和分类;物权法的基本原则;物权的变动、物权公示的方法;物权的行使、物权的确认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;所有权🐯;建筑物区分所有权;相邻关系⬅️;共有🌰;用益物权;担保物权;占有。
(八)合同法✊:债的概述👴🏼🧜🏿;债的发生原因;债的分类☝🏽;债的担保🧔🏻;合同的概念💞💻、特征🕵🏽♂️、分类🧑🏻🏫👩🏽🦲;合同关系;合同法的基本原则👼🏻;合同的成立、缔约过失责任;合同的内容和形式🛷、格式条款;合同的效力(债的效力);合同的履行(债的履行)、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;合同的保全(债的保全);合同的变更和转让(债的移转);合同的终止(债的消灭);违约责任;转移财产的合同🤘🏻;提供服务的合同;技术合同💆🏻。
(九)人格权法👹⇨:人格权概述;具体人格权;一般人格权🛵;人格权的保护。
(十)婚姻家庭法:亲属关系与身份权;结婚➙、离婚🧵;收养;亲属身份关系与财产关系🧑🧒👨👨👦。
(十一)继承法👸🏿:概述、继承法律关系、继承权;遗嘱继承;法定继承;遗产赠与(遗赠𓀕、遗赠扶养协议)💪🏼;遗产处置。
(十二)侵权责任法:侵权责任法概述;侵权行为及其形态👨🍼💂♀️;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♜;侵权责任方式🤳🏽;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🦹🏼♂️;一般侵权责任类型🤸🏻;特殊侵权责任类型;侵权责任形态🤌🏿✊;侵权损害赔偿🪖。
二🕣、考试形式
采取闭卷笔试形式🐎,满分为100分👧🏼,考试时限120分钟。
三、题目类型
选择题、名词解释题、简答题🧑🧒🤙、辨析题🎣、论述题、材料或案例分析题等(至少包括其中四种题型)。
四、参考教材及资料
(一)《民法学》(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),《民法学》编写组编写,高等教育出版社,2019年🪝;
(二)考试内容如涉及法条,以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为准。